关于广州二手公寓税费怎么算

如题所述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第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03
您好,非居住性质公寓的交易税费有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税、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契税。

1、契税的计征方式:(成交价-增值税(不含附加费))×3%

2、增值税的计征方式:

①提供发票:(成交价÷(1+5%) -上手发票价)×5%=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②不提供发票:

成交价÷(1+5%)×5%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3、土地增值税的计征方式:

①提供发票:

【成交价÷(1+5%)-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 ×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按土地增值税四级累进速算公式:

增值额:成交价÷(1+5%)-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

扣除项目: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

增值额÷扣除项目=百分比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 -可扣除项目×5%=税金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 -可扣除项目×1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 -可扣除项目×35%=税金

②不提供发票:

成交价÷(1+5%)×5%

注:有关税金包括1.今次交易的土地出让金 2.土地契税 3.重置成本价 4.增值税的附加5.印花税 5.上手购房契税完税证(需提供凭证原件)

4、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方式

①提供发票:(成交价-上手发票价-可扣除项目)×20%,

可扣除项目:1、今手增值附加费 2、上手契税3、印花税4、今手土地增值税

②不提供发票:成交价÷(1+5%) ×1.5%

5、土地出让金的计征方式

①由房管交易所发函到土地利用发展中心获取评估价:评估价×40%

②已交可免征

6、土地契税的计征方式

①本次土地出让金×3%

②已交土地出让金可免征详情
    官方电话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
第2个回答  2018-04-26
算法是:
卖方税:1、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价)*20%。
2、增值税:(评估价-原价)*5.5%。
3、土地增值税:(评估价-原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
买方税:1、契税:评估价*3%。
双方税:各一仟左右。
以上算法均需提供原价的购房发 票,或在房管局调档调出原购房发 票复印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