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大调主功能组,下属功能组,属功能组所以和弦

f大调主功能组,下属功能组,属功能组所以和弦

F大调和弦中,主和弦系有主和弦F、第二主和弦Dm;属和弦系有属和弦C、Am及Edim(通常用属七和弦C7替代);下属和弦系有下属和弦bB、第二属和弦Gm。
自然大调共有七个自然音级,以每个自然音级上的音为根音构成调内的三和弦(和弦中每个构成音都符合该调相应自然音级的音高),则这些和弦在调内按其根音所在音级,分别称为I级、II级、III级、IV级、V级、VI级和VII级和弦。其中I(一级)、IV(四级)和V(五级)三和弦是大三和弦,是调内的正三和弦,分别为主和弦、下属和弦与属和弦;II(二级)、III(三级)和VI(六级)三和弦是小三和弦,是调内的副三和弦。
正三和弦的主功能、下属功能和属功能是明确的,这从主和弦、属和弦等功能名称上即可一目了然。只是副三和弦的功能归属却要从它们的根音与正三和弦根音的关系说起:
首先是六级三和弦(VI),这个和弦的根音在调内主音下方的小三度音程上,这正好是本大调关系小调的主音,在它的基础上构建的小三和弦,也正是该小调的主和弦,具有明确的主和弦功能特征,所以,这个和弦是本大调的第二主和弦;
其次是二级三和弦(II),这个和弦的根音在本大调主音上方大二度音程上,将其向上做八度的音程转位后可以看到它正好位于本大调属音上方纯五度音程的位置。所以这个和弦是属和弦的属和弦,称为第二属和弦。它在调内的作用,稍次于属和弦和下属和弦(下属和弦的根音在本调主音下方纯五度音程的位置上),但明显具有下属和弦的某些性质,故将其归类为下属和弦系统。
再次是三级三和弦(III),这个和弦的根音距离本调主音关系较为疏远,单以其所在音级论,这个音的作用是整个自然大调七个自然音当中最弱的一个。但它与第二主和弦(VI)的根音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是六级音上方纯五度关系上的音,是关系小调的属音),所以,这个和弦具有明显的属和弦性质。
最后是七级三和弦(VII),这个和弦比较特殊,它在调内的构成音,各音之间都是小三度音程,根音到五音为减五度音程,是个减三和弦,但这个和弦的根音属于本调的导音,具有明确地向主音归拢的倾向,这一点,和五级属和弦是一致的。另外,如果在这个和弦根音下方大三度位置上加入一个音,则这个加入的音恰是本调的五级音,如此就构成了建立在五级音基础上的由四个音构成的属七和弦,因此,自然大调的七级三和弦历来被看作属七和弦省略根音的形式,被认为是不完全的属七和弦。所以这个和弦自然就归在属和弦系,通常用属七和弦来替代。
以F大调为例,调内各级和弦如下:
F、 Gm、 Am、 bB、 C、 Dm、 Edim(C7)
I级、II级、 III级、IV级、V级、VI级、 VII级
其中,I级和VI级三和弦(F和Dm)是主和弦系;II级和IV级三和弦(Gm和bB)是下属和弦系;III级、V级和VII级(Am、C和Edim)是属和弦系,属和弦系中的VII级三和弦通常用五级七和弦(V7,属七和弦C7)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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