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是还未收到发票呢,只有银行付款回单,又该计入什么啊?
还有回单摘要为“物流费”、“维修款”的,发票也还没寄到,又该计入什么?
我们公司之前的会计收到的摘要为“维修费”增值税发票都是计入的“库存商品、应交税金(进项)”,需要调整过来么?
1、如确定可以收到发票(只是发票在邮寄途中而暂时未予收到),那么可以直接进行账务处理,待收到发票后附于凭证;
2、维修费一般不得记入库存商品(不存在实物交易的业务),应记入相应的管理费(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3、凡是记入库存商品的账务处理,必须办理物品的入库手续,填制入库单据;
4、可见,对于不符合事实的账务处理,应予进行账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