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注销别人户口,犯法么?

惩罚会是怎样?

不可以:
1,任何人不得无故注销其他人的户口;
2,私自把户口转移给别人更是不符合我国的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的;
3,如果当事人的父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相关的迁移证件的,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3,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4,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在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追问

谢谢,冒领他人身份证惩罚我能接受。请问,我私自做假声明把他户口注销了(我写了两个都是我本人的声明),这件事犯法的,但是按法律惩罚是什么?惩罚大的话我不自首,以后他本人回来可以告我么? 他本人不回来,我和他父母做证明可以拿回他的户口么?他没照过身份证就走了,到现在没有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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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6
不符合手续的注销他人户口当然违法。
注销户口的条件:
(一)公民死亡,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应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死亡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公民应征入伍,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三)公民出国(境)定居,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被国外团体或个人合法收养,应由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指派专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五)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应由直系亲属或工作单位、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第2个回答  2019-03-06
非法定事由,户口不得注销。如果明知他人健在还将其户口注销,不仅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但不管什么原因,户口被注销,可以向原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恢复。
第3个回答  2019-03-06
当然犯法了,户口是一个人存在这个世界的法律标志,不可随便私自注销。注销户口需要很多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户口本身份证。
第4个回答  2019-03-06
注销户口只有三种情况:
1.死亡
2.出国定居
3.应征入伍
派出所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无缘无故注销一个人的户口的。户口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容侵犯。
最近公安系统正在清理双重或多重户口问题,个别人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户籍。你说的问题可以到此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问一下,若真有错误派出所会纠正的。若不能补办户籍一定会给出理由的,这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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