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街头砍人案为何引发广泛关注?

如题所述

8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事发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视频中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

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

针对该起案件和视频,网友们引发热议,宝马男手持长刀砍人,骑车人在躲避过程中捡起掉落的长刀反击,是正当防卫。也有网友认为骑车人追砍宝马男并致其死亡是防卫过当。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周律师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30

现实版“反杀”悲剧上演,网络舆论场上,对这位“宝马男”(“花臂男”、“纹身龙哥”)的评价并不是同情,取而代之的是一致的嘲讽和批判,有人甚至戏称其为“史上最悲催的恶霸”,“真给黑社会丢脸”,网民大呼“解气”、“活该”、“死有余辜”的言论占据上风,这一网络现象有悖“死者为大”的传统伦理,但背后却蕴含了公众对地痞恶霸长期的憎恶愤慨和对社会不安全因素的深刻焦虑。

网络民意一边倒趋势明显,绝大多数认为“反杀”系“正当防卫”。无论是这则新闻曝出后的热门跟评,还是个别媒体发起的互动投票,大部分网民都在强调电动车主行为的正当性,以及对宝马男所代表的恶霸势力的厌恶感。

网民的思维或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导致的结果,如若自己在下班途中遇到了麻烦,而且这种麻烦会威胁生命,自己会采取何种自卫手段?脑中会作出何种反应?由此引发该事件衍生出的社会之问——危机关头,民众能否合理地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刑法专家发声:应精准判断致命伤害所在,构成特殊防卫的可能性高。

刑法专家邓学平律师认为,判断是否正当防卫,要看致命伤是前5刀还是后3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电动车主构成了特殊防卫,无需负刑责,“面对攻击性特别强的情况,他担心反扑,所以反击比较严厉。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

舆情发酵过程中也呈现出一定的偏移,针对宝马男的网络“扒皮运动”随即展开。或许是为了增添事件的戏剧成分,网民对宝马男“生前履历”的挖掘颇有兴趣,无意中展现出一个具有多面性的“宝马男”。

有媒体报道他曾因举报贩毒而荣获见义勇为证书和警方奖励,但很快,这点光辉事迹就被其将近半辈子的牢狱经历所掩盖。

纹身、彪悍、滋事……符合民众对黑恶势力的刻板印象,叫好声中饱含民众的朴素情感。日前,济南市公安局在列举黑社会认定标准时提及“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文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这一标准契合了普通民众的刻板认知,结合宝马男的外形和当晚的霸道表现,网民自然容易产生这方面联想,以至于有传言称“宝马男系涉黑性质团伙天安社成员”,围绕此人的诸多质疑和非议,以及对此案判定为正当防卫的迫切期待,恰恰反映了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愿景。

事件的最终落脚点:以日趋完善的法律使社会秩序更加和谐。该事件引发的强烈反响,凸显出民众的隐忧和不安感,加之关联此前的“霸座男”、“强奸男”等等,网民会担忧社会规范对“破坏分子”的约束力下降,以至于更多离奇的越轨行为接踵而来,最终威胁到民众的正常生活。

普通民众仍然寄希望于社会制度和法律规则的完善,期待社会规范能够对邪恶势力产生震慑,真正形成一道安心网,保障社会的良性运转。而此事件的最终价值,正是推动对“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完善,起到良好的法律示范作用,能为百姓应对安全风险提供有力的参考。

观点来源:清博舆情(http://yuqing.gsdata.cn)

第2个回答  2018-09-01

#在我眼里来说,昆山龙哥才是大好人#

如果你想知道电瓶车男子怎么样了,看通报

案件通报

此文祭奠昆山我龙哥,快过头七了,感谢我海龙哥为推进我国正当防卫法做出的突出贡献。
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海龙哥深入贯彻落实这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先是持刀做出挥刀动作,后故意让刀从手中滑落,演技之精湛令大洋彼岸的奥斯卡金像奖得主都自叹不如。在于某某捡到刀后,向我龙哥腹部连刺两刀,龙哥担心自己不死,起身喝到:我车里有枪,站着别动,一会毙了你!
于某某果然中计,又向我龙哥砍了三刀。写到这,我泪如雨下,颤抖的双手竟已敲不动键盘。这是何等的大无畏精神,这是多么高尚的品德情操?
面对大众对我龙哥的诋毁,我今天必须站出来为龙哥说两句。龙哥,生为农民群众,夙夜忧叹我国广大弱势群体被黑恶势力袭扰,今法律又不完备,正当防卫法形同虚设,当我们老实人面对恶人袭扰,能做的只有练长跑之社会现象。
龙哥秉承居江湖之远忧其民的伟大思想,为我大国弱民殚精竭虑,万不得已出此下策。以身试法,掀起舆论高潮,以达到倒逼法律改革之目的。
这不是耶稣在世吗?这不是释迦摩**?这不是我们日思夜想的活雷锋吗?
龙哥,你放心的走。剩下的事,兄弟们帮你做。若你地下有灵,你将看到一个更美好的中国。因为你,法律将会得到改善。恶人从此再也不敢嚣张跋扈,你是我们广大穷苦人民的大救星。人民会永远记住你。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龙哥说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做到了,可为什么我却深感凄凉,回忆起我们一起讨债的日子,龙哥的笑容是那么自信,动作是那么潇洒,我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少了这么一位人才而感到心痛。龙哥,一路走好,来生我们再做兄弟。
此致敬礼

第3个回答  2018-09-03
因为这是一个民生大事,看似小事,其实很多很多人都看的出这是正邪较量的事。还有如今这社会太需要这种正能量传播。也要趁机治一治那些蛮横无理,仗势欺人的人。
第4个回答  2018-08-30
对这个律师的评论,如果法律是保护罪犯的,那是对的,因为要让这个人有继续砍人的能力,要让这个砍人的人有事后报复的能力,有下一步继续拿更大的凶器的能力。我认为,在被伤害人已经被伤害的前题下,所做的一切都是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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