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营业执照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这种情况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者与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根据人社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伤标准的一次性赔偿。具体有:

    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

    一次性赔偿金: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后伤残等级后,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上述赔偿基数为全国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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