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栋建筑可以采用多种基础形式。
同一栋建筑下面采用不同的基础形式。一般埋深小于3m的定义为浅基,桩长大于6m(或桩径比大于6)的定义为桩基,中间的定义为墩基。
混合基础的组合形式
基础的混合有独立基础+挖孔墩的形式,还有挖孔墩+挖孔桩的形式。甚至还有一种奇葩的组合,看下图。
基础可混用的规范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6.5.1条第5款如是说“当基岩面起伏较大,且都使用岩石地基时,同一建筑物可以使用多种基础形式”。答案已经显而易见了。除此以外还应设置一定的门槛,不能以全风化或强风化为持力层,浅(墩)基不能以破碎或极破碎为持力层,桩基不能以较破碎、破碎或极破碎为持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