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有了公司的团体意外险,还有必要购买个人意外险吗?

如果两个同事购买了,那么
1.身故如何赔付?
2。因意外产生的门诊或者住院费用应该怎么非常?

  看个人需求购买。公司的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购买不存在冲突。不过无论是否投保,在理赔的时候也不会超过实际花费总额的。
  公司的团体意外险就是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它的保险责任、给付方式都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只不过是以为团体的方式投保。而且,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所以团体意外保险的保险金受益人不能是公司,而是被保险人的近亲属或者被保险人本人。因此,参加了这一险种的员工,一定要熟悉关于这种险种的条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个人意外保险的主要保障项目一般包括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以及紧急医疗救援等等。并且个人意外险选择的范围更广,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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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您好,关于第一条,只要您购买的保险有身故赔付的规定,那么不论您买的是几份。都是按照规定走,该赔多少赔多少的。哪怕您买十份保险,也是一样。而且,不光是意外险,包括您的疾病保险,分红保险等,只要有身故赔付的规定,并符合规定都赔。
关于第二条,如果您的两份保险分数不同的公司,那么您可以自由选择先到其中一家报销,没有报销掉的部分,可以去另一家公司再报销一部分,但是两家公司的报销总额,不会超过你的医药费总额。(就算您的两份保险都是一家公司的,两份保险先后都报销过了,总额也不会高于您的实际花费总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8
团体意外险看是哪种,有些是只保上班时间的。

身故是两份一起赔。

治疗费是先报团体部分,然后剩下的再报个人买的。最多不超过发票金额。
第3个回答  2010-08-08
有必要,
来保险公司办理赔的,
都在抱怨保额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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