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字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写简体字的

1956年开始全面推行简化汉字,同时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使用繁体字。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中国大陆开始全面推行简化汉字,但并没有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也没有要求在所有场合都不准使用繁体字,只是把繁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50年来,简化字已在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新闻出版和其他公共交际领域占据了主导地位,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但繁体字在教学、研究、出版、文化、商业等领域及一定的人群中还有学习使用需求,在古代历史文化研究、书法艺术创作等领域具有独特价值,在港澳台地区和部分海外华人社区也仍为主体用字,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在一定范围内被保留或使用。在坚持简化字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繁体字的学习使用,关系语文生活的和谐,影响到教育、文化、经济、对外交流等事业,是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政策和策略问题,备受海内外关注。近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在京召开关于汉字应用有关问题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文化、教育、出版界的专家、学者及教育部直属机构的有关人员结合各自的工作和研究情况,就如何正确认识繁体字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否提倡“用简识繁”、应如何妥善处理繁体字的学习和使用等进行了充分的研讨。 200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同时也明确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这一法律确定了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文字的法律地位,为繁体字的学习和使用保留了一定的空间,适合我国国情、基本能够满足各方面语文生活的需求,应遵照执行。讨论繁体字的学习和使用,要有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各行其是。同时,要妥善解决繁体字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使用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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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30
第2个回答  2013-10-28
管那么多干吗,你要是觉得写着还不够简单,你在发明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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