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在医疗期,被公司辞退了,该怎样赔偿?

如题所述

员工可以委托家属到劳动局投诉或委托家属申请劳动仲裁。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三十天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
法律分析
被违法辞退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在员工身体患病的情况下,无论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都没有规定必须要员工本人前去,不过委托家属维护相关权益的话就应该出具委托书。其实,员工在身体患病的情况下,法律上也要求用人单位应该给职工发放病假救济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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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19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15
如果该法定医疗期内无法回公司上班,公司可以在法定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而且还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未提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在法定医疗期未满前提前解除,那将构成违法,需支付该员工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4-09-17
如果请假了可以,打电话给劳动局咨询
第4个回答  2014-09-17
什么病??请病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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