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策
(MBA和农业推广的复试录取政策另行公布)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09]42号)的精神,为保证我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管理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担任组长的管理学院硕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硕士生招生的相关政策,接受考生的申诉,审定学院硕士生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吴晓波
副组长:何冬梅
成 员:刘南、张钢、车幼梅、周玲强、钱文荣、胡旭初
申诉联系人:何冬梅申诉联系电话:88206828 88206823
各专业成立由相应专业的系主任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制定和落实专业复试内容和程序、名额指标分配等;负责对本专业的复试方案、复试结果负责;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各专业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