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党组织关系转接怎么操作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因全国党员信息系统还未全国联网,跨省转接仍然要开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组织关系。转出省外:首先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对上级党(工)委开出介绍信(村、社区对乡镇党委;县直单位的对县直工委;其他组织类似),其次,党(工)委收到介绍信后要对县(区)委组织部门开出介绍信(相同级别的类似),最后由县(区)委组织部门对各地区同级别并具有接收权限的组织部门开出介绍信进行转接。由省外转入:程序与转出相反。转入转出需审查党员档案。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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