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以后叫什么局

如题所述

工商局是管理市场、管理地方经营的,是经济法类的执法部门如各类企业的经营是否合法及营业执照等证件的管理等 地税局是征税的,所征的税归地方财政所支配 国税局也是征税的,所征的税归国家财政部支配

国税地税合并是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的,到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合并。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四十六条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国地税合并后、取消地税机构,国税仍然垂直管理。地税属于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的业务移交当地财政。

国税地税合并是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的,到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合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第四十六条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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