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案件中的原告是知假、买假、打假,然后将卖家起诉以后获得了五万元的赔偿,也就是当时购买“三无产品”的价格的五倍,法院一审和二审都是判决原告获胜,这就说明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样做是可以的,毕竟这不是买家的责任,而是卖家的失误,只是这次案件从人道主义来说,不是很通情理。
首先,这一次案件中的被告是一名老太太,她在农村做的土家梅菜扣肉,全程都是她自己手工制作的,而原告第一次购买了三份,当时应该就发现了并没有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典型的三无产品,而这名买家还是买了一百五十份,收到货以后便起诉了这名卖家,并且拿到了赔偿。
其次,只是因为这一次的被告是一名老太太,但若是一家大型超市售卖了过期食品或者三无产品,消费者在明知过期了的时候还是购买并起诉了超市或商家,大家可能就不会觉得买家不道德了吧,毕竟检查库存是一个超市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产品有问题连超市自身都不知道,那么不知道有多少消费者会买到三无产品或者过期食品,到时候出了问题都不知道该找谁。
最后,这名老太太本身就没有该有的证明,这跟街边的小摊其实还不一样,街边小摊的东西是我们能够看得见的,而且现在的大部分小摊其实都是有专门的摊位的,他们营业是得到了法律和国家的允许的,很多人摆地摊卖的东西也都是当场交易,不会出现所谓的收据或者凭条,所以一般也不会出现问题,而网购是必须要有证明的,所以这名卖家自身的确存在问题。
知假买假打假,索要巨额赔偿款一般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的。相信大家应该都看了老人卖150碗粉蒸肉被职业打假人索赔高额赔偿金的事情了吧。这名职业打假人在购买了三碗粉蒸肉对老师说他觉得非常好吃,于是又购买了150碗熟肉。但是没有想到刚收到货就把这名老人给起诉了,原因是因为她售卖三无食品。因为我们国家对于食品安全还是非常看重的,所以这种三无食品一旦被举报,肯定是要面临着非常高昂的赔偿金的。
这名老人因为售卖的熟肉数量比较大,所以被判了5万元的罚款。虽然5万元并不算是特别多,但是对于一个没有什么固定收入的老人来说已经是天价了。而且老人制作熟肉是非常麻烦的,制作150碗熟肉要耗费好几天的时间。被职业打假人举报之后不仅成本收不回来,还要赔偿那么多的罚款。这件事情都上热搜之后,迅速引起了很多人的围观,大家都表示虽然这名老人的确是卖的三无食品,但是食品安全和味道也是非常有保障的。
而且这名职业打假人显然就是故意在坑骗不懂法的老人,知道老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所以故意在老人这里买那么多熟肉再起诉,这样获得的赔偿金会更多。当然我们也不能忽略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售卖三无食品。售卖三无食品的确是应该被罚款,但是这名老人并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规定所以才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对售卖三无食品的商家进行罚款是正确的,这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方法。
但是这名职业打假人先是买了三份粉蒸肉,看到这样的法律漏洞,于是继而购买了150份使老人面临更高的罚款这属于诈骗行为了。如果他真的是想要打假的话那么完全可以再购买三份粉蒸肉,之后发现十三五视频,这个时候就进行起诉。所以这名职业打假人的诉求是不予支持的,因为职业打假人并不属于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