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1-08
二手商品与网上展示的内容不符的,卖方构成欺诈,可以要求三倍赔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手商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了人身伤害,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厂家赔偿,也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注意,超过明示的商品使用期限,即使因为商品缺陷而受损,厂家也不担负责任。
有证据证明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存在恶意串通、没有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等情况,该平台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七条
消费者在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人民法院综合销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质、来源、数量、价格、频率、是否有其他销售渠道、收入等情况,能够认定销售者系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经营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