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出险不是全赔。
全险首先是由财险公司内部人员创造出来的名词,后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了广泛使用这个名词。表面涵义使人有点混淆,以为这类保险包括范围相当广泛。事实上,有些风险仍然不在承保之列。换言之,投保人不应对全险一词顾名思义,而应详细阅读保单内的条文。
1、全险名词理解有以下两种:一是指汽车办理了全部汽车保险险种。与“全保”同意理解。二是指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全部损失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2、以上的两种理解都是错误的:
各财险公司的汽车保险的险种从几种至十几种不等,每个人的风险不同,所办理的汽车保险也应该是不同的,所以没有人会去办理真正意义上的全险。既然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全险,保险公司也就不会赔偿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