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保险合同自我方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出具保险单后生效。具体生效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本主保险合同生效日后每年的相应日期为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和应付保险费日期在此日期计算。从您签订本主保险合同后的第二天起,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仔细检查这份主保险合同。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您需要填写书面申请,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和身份证明,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支付的所有保险费。本主保险合同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主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止。本主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您申请保险时的基本保险金额必须符合我们当时的保险规定。如果金额发生变化,变化的金额将是基本保险金额。本主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保单价值和基本保险金额的105%中的较大者。被保险人死亡时,我们按照死亡时的保险金额支付“死亡保险费”,本主保险合同终止。在我们收到您的额外保费后,基本保险金额将增加额外保费。在我们收到您的部分申请表后,基本保险金额将减少与收到的现金价值相同的金额。如果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我们有权将其调整到该金额。在本主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变更基本保险金额。
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您必须按照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证明、体检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我们审核通过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将于下一个结算日0: 00起生效。您可以在主保险合同生效后一年内随时向我们申请降低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一次。经我们同意,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将从下一个结算日0: 00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