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重组家庭中子女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北京

是这样,情况稍微复杂点,主要是涉及房产问题(北京的房子是大钱),总结下简单的说,目前有2套房产,第一套是我和我父亲这边的(在再婚前就有,至今我一直居住,继母只住过短短的一年就和父亲搬走了,房主是我父亲),第二套是再婚后的,房主是继母。我本人(男孩),母亲去世早(未成年),之后2年,父亲再婚(那时我依然未成年,16岁吧),继母(离异)有一女儿(未成年,比我小2岁),但是并没有判给继母,是判给她前夫的,但是由于当年继母的前夫生活经济困难,无法很好的养育女儿,所以出于母女感情,从14岁起一直到25岁结婚,都和我父亲继母生活在一起(住在前面提到的第二套中),所以我想请问律师专家,在父母百年之后,我本人得到的房产是怎样的?我以为是这样的不知道对不对:我现在居住的这一套必定归我,我结婚时候父亲可以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给我,这下就定了一套。之后,父亲和继母现在住的那套,我得一半,不知对否,还是说可以更多?到谈不上贪心,只是觉得继母的女儿判给的是其父亲,并且至今继母的女儿户口也不在我父亲和继母那套房的户口上。最后问一道釜底抽薪的问题,也是最意外最不近乎人情的,如果我父亲先过世,那么肯定是继母先继承所有财产(按照继承优先级),等到继母再过世时,如果继母一道遗嘱(遗嘱高于一切对吧),继母将全部财产给予亲生女儿,这。。。。!(这也是我最担心的,人么,毕竟是亲生的亲,对吧),请问专家有可能发生这种对于我来说的悲剧么。。。

注:在我父亲和继母婚后一直居住的第二套房中,一直赡养着继母的母亲(我的继姥姥),当初再婚时我父亲和继母与继姥姥和继母一大家子人签订的书面协议,为:我父亲和继母必须赡养继姥姥至去世,所以这房子才过户给我继母的(因为当时继母离异时,是没任何房产的,继姥姥心疼女儿,所以拟定了这么个协议,等于让自己女儿有了套房,注:继母那边那代人6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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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遗嘱的话,按遗嘱内容进行;
2、如果没有遗嘱,可以主张继承父母和继父母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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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16
很简单,没有特别事由,或者签订过协议的话,再婚的效力也是受法律完全保护的,也就说继母的权利义务和你生母一样,你的那个妹妹也和你有一样的权利义务 就是说俩套房都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百年后,作为遗产由你和你妹妹继承,没有其他因素,平分,你和你妹妹商量具体细节追问

恩 你说的这个也是我预计的,不过你说的模糊了,要说平分也是平分我父亲和继母现在居住的那第二套,第一套应该是跟继母的女儿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吧。

而且您没回答我那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遗嘱问题,其实和其他继承人坐下来谈妥了的机会不是很大,当然了,平分是最好的办法,但是要人平分人家也不答应呢?所以,我比较怕遗嘱那狠招,一道遗嘱,全给了,因为客观的说男人的寿命短,并且继母比我父亲年龄还要小些

追答

第一套的户主是你父亲,虽然是你住的,也和你没关系,你父亲和继母结婚了,房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但是,你继母和你妹妹是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你是一样的,你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要平分
你可以分到3分之1(你父亲先于继母去世) 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就是一半先给你继母,一半作为遗产分,那就是6分之1了,所以你还是多分了一点的

追问

好 同意您说的,那我提到的,我结婚时,我父亲赠与我第一套,总可以吧,这下总行吧?(第一套的户口本上就我和我父亲2人,如此,那我必拿下这一套对吧?现在继母的女儿已经结婚,并且和老公有自己的住房,无非就是到时候我和继母的女儿平分第二套,您说呢?(除非继母一道遗嘱全给他女儿)

追答

嗯 就是酱紫的,让你父亲把第一套过户到你名下就可以了,继母和女儿hi没权利干涉的 ,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或者让你父亲写分遗嘱把第一套留给你一样的

追问

其实这个事情是挺悲哀的(里面揉进去太多的感情成分),如果真这样,我父亲赠与我这第一套房子,那继母完全可以立遗嘱把第二套赠与她女儿,对么?那样就。。。。这不是我想看到的,因为我父亲承担了太多了,首先是把继母的女儿带大(当时是判给她亲爹的啊,这十多年饭钱也不少啊,而且还养着继姥姥),我爹这么做也都是为了我,在他老人家百年之后,为我多争取些。

追答

不能,第二套房是共同财产,父母各占1/2,父亲的1/2是遗产,有你,你母亲,你妹三个人平分,你和你们你妹拿1/6,你继母拿4/6, 然后你继母去世以后,你和你妹妹在平分那些遗产(有遗嘱的一律优先遗嘱)
还有一点,那个和姥姥的协议我有点不明白,又要赡养姥姥,又要房子过户给继母,你父亲有啥好处啊,是你姥姥给买的房?

追问

是这样,当初我父亲再婚带着我,考虑的周全,继母带个孩子也能忍了,但是还没房,这就不行了,所以当初继姥姥心疼继母,就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继母了,要不然我父亲图啥啊。。。。。,当然经过和继母的兄弟姐妹的协商,立下协议,必须赡养继姥姥过世。所以这些年父亲 继母 继姥姥一直生活在一起,所以说等到继姥姥过世,我父亲和继母就完成了协议,这个房子就归继母所有了

追答

那应该是房是你姥姥那边的,因为那个协议,过户给了你父母对吧。这样的话协议对你来说没有效力的,也就因为20多年的赡养,有些道德方面的约束吧。如果真有这方面的纠纷,我建议是一家人坐一起拟一个协议吧,别想着一家人说这个不好看,破坏和谐什么的,其实这才是最和谐的方法,不然真等有了纠纷的一天,对哪一方都不好。
事情都说开了,把纠纷矛头掐死大家心里也就不会有什么疙瘩,对你父亲继母来说,他们心里也应该能舒坦好多,不然老琢磨着这些事,两位老人心里才是最纠结的

追问

不是,您把我说糊涂了,协议是对我没用,但是对我亲爹有用啊,他和我继母一旦顺利履行完协议的话,那么协议就生效,有法律作用,这房子就归我继母了(事实上现在已经就是继母的,房主都是继母),既然是我继母的,并且我爹也履行了协议,那么就是共同财产对吧,那我分一半儿,不是正常么??如果这会父亲先过世,那继母玩狠的,我还有办法么。。。。还是说一旦等到继姥姥过世时,再重新立一个协议?

追答

我说无效不是说房留给父母,是你父母在当作遗产留给你,你最少能拿到1/6的份额,哪怕你父亲先去世你继母也玩不了狠的,你父亲已经尽了二十多年的赡养义务,没有完全按照协议说的赡养你姥姥到去世也没事,再说了,你继母不一样得继续赡养你姥姥么,和你父亲在世时候一样的效果。
最好是俩套房产都立一个协议,分清楚了,你说的,北京的房没小钱,第一套肯定是你的没商量,第二套就要打感情牌了

追问

真谢谢您这么耐心,再问下无论我父亲和继母谁先去世,向您所说的,继承一半的1/3之类的,通常也不会即时发生吧,毕竟另一位老家还活着呢,而且我比较愚笨,您说的1/6我还是不明白,您能不能给用层级列出的方式,明晰下

追答

去世了遗产就要分配,当然是即时发生,份额是直接就分割好了的,至于实际分不分家要看你们自己的意见,比如第二套房给你分了1/6,你可以当时就要求支付对价款,你在那套房上再无权利义务,也可以放着不管,如果他们把房卖了,你要求他们支付1/6的价款。
第二套房是做价100万,是你父母共同财产,所以没人拥有50W,假定你父亲先去世,你父亲的那50万是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中你继母,你和你妹妹3个人平分这50W,你继母拥有的50W不变还是自己的,这下明白了吧

追问

恩 明白了,只不过您说的即时结算还是不太可能,人情说不过去,说出大天了,结算我父亲所有的现金,也仅此了(比如我那走1/6现金),至于房产么,除非老两口都去世了,再来拍卖清算,对吧您说

说到底最后就是我和继母女儿,平分!

追答

嗯,除了哪些着急分家打的不可开交的,大部分还是就那么放着了,等拆迁了,增值了什么的
望采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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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8-16
第一套房子,你父亲名下的房子虽在你居住着,如果你父亲无遗嘱的情况下百年了,房子是你父和生母共同的,先二分份一份是你父亲的,一份是你逝世的母亲的遗产。你母亲的一份,你母亲的被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当然你父亲也继承。你父亲的一份,你与后妈还有那个女孩子都可继承。你后妈的房子,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们百年后,遗产由你的妹妹继承。具体偷安也看你父亲和后妈谁先死亡等。 如果有遗嘱,则 按遗嘱执行。但因你生妈先亡,你父亲遗嘱处理你生妈份额的部分无效。
虽然你结婚在父亲名下的房子中,没过户于给你,也没有书面协议,不能说明是给你的。
建议孝敬老人,不让老人生气,老人遗嘱给你房产。追问

谢谢

第3个回答  2014-08-16
  继承法中,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那只能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而不是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套: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他可以赠与给你。如果没有赠与,也没有遗嘱的,那若你父亲去世后,你、你父亲、你的继妹(事实上形成了抚养关系)都有继承权。并不是全部归你。
  第二套:如果你继姥姥已经死亡了,则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继承的共同财产。因为有协议存在,是一个遗赠抚养协议。此时,你父亲若去世了,他的一半财产,由你继母、你、你的继妹继承。但如果你父亲先去世,但若是继姥姥还没死,那你父亲是没有份额的。故你自然对此房子就无所谓的继承权了。
  好好工作,去挣钱,去花自己的钱吧。我个人认为你应该好好把握第一套房子,第二套就看你的命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另外,和你的继母、继妹搞好关系追问

谢谢啊 在校大学生的观点都好犀利啊,我觉得应该在继姥姥真的过世那时,重新再立个协议,您说呢?

追答

只要你说服了你爸,你爱怎么样都可以。最好是在你继姥姥去世后,让你父亲立一个遗嘱,写好遗嘱后,最后让律师给你把把关,写好了去公证。因为在现实中,关于遗嘱继承的,有将近一半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哪怕是公证也改变不了遗嘱的效。

追问

说到遗嘱和公正,真要请教您下,我家还真发生过这类问题,我爷爷奶奶在世时就说房子留给我(直接给我也不可能,肯定也是给我父亲,因为爷爷奶奶那会封建么,我是家里唯一男孩,最疼爱),可当我爷爷过世后,房产却平分了(我爸他们哥几个4个人),当时我小,不懂,现在大了问我爸,我说当初你咋不让我爷立遗嘱给我??我爸说我毛也不懂,说现在遗嘱都扯淡,立了遗嘱也没用,得他们哥四个都签字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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