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我签的,别人拿的钱,信贷员知道情况,仍然放款,利息也是他付,如今用款人没钱还款,信贷员有没责

借款人我签的,别人拿的钱,信贷员知道情况,和用款人熟悉,用款人做的担保,利息也是他付,后来信贷员和用款人找我又延了两次,第二次,信贷员和用款人将利息加入本金,使本金增加,没通知我,有录音为证。如今用款人还不上款,信贷员有没责任,实际用款人担负什么责任,我有什么责任,如果信用社起诉,我将如何应对,急急急!

因为对于银行来说,你就是借款人,用款人是担保人。
要还钱的第一个是找你。信用社起诉也是先起诉你,然后才是担保人。对于银行来说,就是要回本金和利息。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签字干什么呢?有些事情不是说关系好就可以这样做的,特别是钱的事情,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啊,你是没事找事。

对于银行来说钱谁还有什么关系呢?但是你没钱的时候就翻脸不认人了,你的信用记录就不好了,以后的房贷和车贷还有别的贷款就别指望了。现在银行之间都有记录可以查的,这个记录维持7年的时间。

信贷员有什么责任呢,在法律生他没有责任,只是银行内部的行政责任罢了?你贷款,你怎么用钱他不管着,对于他来说就是认为你这个借款人自愿给担保人用,而你明知别人用你贷款的钱,而不管,法律上认为是你自愿给担保人使用。

这个要分两个层来说:
第一层:对于银行来说,可以要求你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你是借款人,是银行的第一责任人。担保人在借款人还不了的情况下,也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这叫连带关系。

第二层:你觉得担保人用款,他欠你的,你也可以告他,要求他赔钱。这点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19
你遇到麻烦了!信贷员有责任追回款,应该向你追,因为你是借款人,你有义务还款。当然信用社不会起诉你,他会起诉担保人(也就是实际用款人)。保存好一切有用证据,对你很有利。
第2个回答  2010-08-19
你随他们起诉,他们不敢起诉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