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未上保险怎么办?

我于08年10在一家中韩合资的广告公司任职,当时公司说由于未办理合资公司资质,所以不能给大家签合同,会尽快解决。于是从08年10月至今公司没有与任何一名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当然也没有给所有员工上保险。
公司规定每名新入职员工有两个月试用期,这期间工资只发80%,并扣除10的钱做为押金,在办理离职时退还。
08年11月正赶上经济危机,特别是韩资企业。公司在发我一个月工资后(扣除十天后的80%)就再也没有发过我们工资,目前已欠我五个月工资,并且没有发过工资条,因此在工资数额上也没有一个文字性的证据,。
我的问题是,
1、我是先到劳动稽查举报还是直接去劳动仲裁?
2、如果公司确实没钱,而且没有债权,办公设备也全是租的,我是不是即使胜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3、目前我手里有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法人为中国人,我要如何利用这一证据?
4、工资卡里打过一个月的工资,但打出的明细中没有注明是工资,并且这个数是扣过十天的80%,我要怎么证明我自己的工资数额呢?
5、仲裁是否时间比较长?如果韩国人现在跑了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司未缴纳社保,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劳动部门举报投诉。

  一、对于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被迫辞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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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广东胡律师:

根据劳动法此用人单位违反了以下规定:不签劳动合同、收取押金,拖欠工资。

1、看你自己,举报和申请仲裁不冲突;

2、很难凭你这点描述给予你回答,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不给当事人没有经过事实依据的结论回答;

3、这一证据只能证明这家公司存在,并不能证明你与其有事实劳动关系,你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4、没有工资条及相关工资证明,很难证明你的工资数额是多少,相关法律部门不可能仅听你的一面之词;

5、要看你具体的案件及办案的流程才能确定仲裁时间,如果韩国人跑了可以追究营业执照上中国公司法人的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3-17
理论上
1.可以要求支付7.5个月全额工资
2.补办社保手续

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而且对出庭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否则
1.占用自己的时间
2.由于不了解仲裁和诉讼规则胜负不一定
3.赔偿数额一般较少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第3个回答  2009-03-17
1.你可以举报,也可以直接仲裁。
2.在这种经济困难局面下,确实要想执行是非常困难的。
3.这个证据似乎跟本案的结果没有直接的联系。
4.这需要去搜集其他的证据了
5.仲裁的期限要看你案件具体的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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