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8-09
你的做法纯粹就是躲债,但是,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能偿还,债权人可向另一方主张权利,你们夫妻之间的约定(房子给女方)不能对抗第三方。
第2个回答 2021-08-09
离婚协议是你们两口子的协议,只对你们两口子起作用,不能妨碍第三人利益
离婚才几块钱就想躲债,不可能的事嘛
第3个回答 2021-08-08
你们已经离婚了半年多了啊,房子协议已经给老婆了,就房本上有你的名字你也要不回来了,因为已经有证据证明协议给他了被别人媳妇了那是你自己的是你自己解决
第4个回答 2021-08-08
我们离婚半年多了,但是我欠别人的钱被起诉,房子协议给了老婆带,房子本还在我这夫妻双方名字上。房子是你们离婚之前买的,欠款也你是也是离婚前欠的,那就是有你们两个承担。
第5个回答 2021-08-09
这要看你欠别人的钱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以后的事,如果是前者,你们俩人属于共同债务人,如果你没钱,债主会找你妻子偿还的。离婚后的话,就与你前妻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