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不算闯红灯,算未按导向车道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在可变车道上行驶须知:
可变车道主要设置在交叉口,可根据不同时段车辆流量流向的特点,通过专用的交通管理设施,对交通流向进行灵活调控,变换车道的行驶方向。
市民如行经可变车道,要注意观察路侧、空中、地面的提示标志,按照电子可变导向标志牌实时显示的导向箭头方向指示进入相应的车道。
当电子可变导向标志显示为左转箭头时,可变车道即为左转车道;当电子可变导向标志显示为直行箭头时,可变车道即为直行车道。如不按导向车道指示行驶,将面临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