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报案了,派出所知道打人者

被人打了,报案了,派出所知道打人者是谁,可是却没有拘留打人者为什么?被打方现在拿不出钱治疗,一再向派出所要求打人者先支付一些医疗费用,派出所却要求被打方自己垫付费用,说要治好出院后再解决,派出所这样做对吗?

  被殴打致伤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做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追究其责任
  轻伤以上可以要求追究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
  如果是轻微伤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其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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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0
对于派出所的处理行为不满意的,可以向派出所所在地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第2个回答  2010-08-20
肯定不对啊 找上一级或者向法院起诉吧
第3个回答  2010-08-21
不对啦 这问题我还遇到过 我也去找他们辨理了
结果 其实公安局有固定程序 被打方在公安局报案 在接受治疗
打方 被拘留先录口供 之后放走 【也不能一直抓着】
之后你住院 把所有医院收据 发票【包括饭钱 出租车前等等】
在把病历拿上 去公安局 开证明 叫什么法医鉴定
在拿到公安局 之后就没你是了 等他们送钱【包括路费】
亲身经历
一定采纳
我说的都是真的 不信到公安局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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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0-08-20
当然不对呀

派出所一定认识打人者

并且打人者一定给了打人者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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