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是散文。
主要内容是描写了作者放学后急匆匆赶往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窃读,到晚上才依依不舍离开的读书过程。
真真切切地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文学知识的渴望。作者综合运用了细致入微的动作、自语式的独白等描写方式和比喻的修辞手法,使文章富有动人的魅力。
此文以“窃读”为线索,以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文章的主干是一个故事,由两次“窃读”组成。第一次被老板发现,遭到拒绝。第二次是得到一个好心店员的理解,主动提供书本。如果仅仅写这样两个过程,文章有趣、动人程度也就很有限了。但是,文章采取了另外一种办法,显得十分动人,相当有趣。
这种动人的魅力,从场面描写可以体现一部分。
作者对于书店的环境,附近饭店的气味和声音,书店里顾客的拥挤等等,都有许多挺生动的描写。但是这种描写,给人们一种很有节制的感觉,显然都限于营造环境和氛围,而不是人物主体。
对于在故事中起作用的人物,例如那个狠心的老板,文章中是这样写的——当她读得入神的时候,一只手压住了那本书:“你到底买买?”这一声惊动了其他的顾客,弄得作者“羞惭而尴尬”,“我抬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
读者本以为要花一点笔墨来丑化一下这个老板了,但是,接下去只有一句:“他威风凛凛地俯视我。”连他长得什么样子,多大年纪,穿着什么衣服,说话的声音有什么特点等等,都没有写。后来,到了故事的转折点,对于那个好心的店员的描写,也只有几句。
对一个如此关爱自己的人的外表、表情、衣着、声调、神态,居然只有句话的描写:“耳朵架着铅笔”,连目光如何都没有写。很明显,文章的着力点不在这里,而是孩子的内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窃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