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公司注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如题所述

一、现在小规模公司注销流程
(一)公司清算备案:所在注册区域能提交清算组备案提交后成都各个区域时间不一样,有的区域可以当时就能获得《备案通知单书》,有的区域要5个工作日以后下能得《备案通知单书》。
(二)登报:得到办案通知单后就可以登报声明公司注销了,注销需要备案通知单,营业执照拍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得到备案通知单后必须要在60天内登报,否则需要重新登报,登报45天以后才能再一次去工商局做清算报告。
(三)税务注销:现在国地税合并了,可以直接到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根据注册时间,是否开票等因素来决定税务注销时间长短,第一步提交相关资料,带上账本公章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近三年流水,税务登记证,注销完成会得到一个《清税证明》
(四)注销工商:所需资料,注销登报满45天的报纸,国地税清税证明,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提交完以上资料,工商局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在成都有的区域会在当天得到《准予注销通知书》,有的区域会在五个工作日以后得到《准予注销通知书》。
(五)银行开户注销:准备好银行开户许可证、U盾、银行卡、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开户银行递交注销资料,银行收回开户许可证,U盾银行卡。(一般需要法人亲自到场才能注销银行对公账户。)
(六)注销印章:带上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去所在区公安局印章科注销,当场收回印章,至此注销流程全部走完。
(七)社保、公积金开户注销:如果公司注销时候办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的话也是需要办理注销的,需要到社保局办理注销手续。
二、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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