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19
答: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是不同的。
在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在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行政诉讼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可见,在行政诉讼中,规定得最广,民诉次之,在刑诉中范围最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