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情况,部署、检查和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经济犯罪案件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三)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案件。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查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刑事犯罪案件。
(七)负责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教养审批及承办治安、教养案件的复议工作。
(九)依法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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