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正式编制员工。
聘用制,是人民银行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工作人员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身份属性。
聘用制是要将传统的正式编制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人民银行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可以签定聘任合同。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对于聘用制是采用竞争上岗,也说明聘用制的转正岗位一般属于中层以上的管理岗位。在正式聘用之后,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一般包括以下要素: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人行的聘用制劳动期限是5年及以上。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一般人行在这部分,会根据岗位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