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原《刑法》第224条之后增加一条,是规定了非法传销罪。这是一种犯罪行为,不要轻信什么资本运作之类。具体条文如下 :
《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1年8月11日,央视曝光了广西来宾非法传销猖獗,一种号称比三峡工程还要大的“资本运作”,吸引了全国30个省份的人员前往来宾淘金。这种“资本运作”被传销组织宣称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新型业态,以钱赚钱,只要投入3800元,出局时可挣到380万,但又必须拉人头,发展下线才能获得提成。
连日来当地警方已经对100多名涉嫌传销人员采取了审查措施,其中通过异地办案在河北石家庄抓获了一名传销二级经理。根据举报线索,来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从石家庄市抓获了一名传销二级头目,经初步审查此人几年前在来宾参与传销离开来宾时已经做到二级经理,离最高层仅一步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