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上海户口,女方是外地户口,请问结婚几年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入,听说每个区政策都不一样,我是普陀区

如题所述

上海市配偶投靠要看夫妻双方的身份属性,不同的身份属性,需要年限不同,上海市都是一样的,没有分区,具体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的批复 》(沪府[2009]70号)

第二条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第二条

(一)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

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上海市配偶投靠办理方式:

一、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局初审,市公安局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的,应当作出审批同意的决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不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或者申请材料虚假、无效的,应当作出审批不同意的决定,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

三、根据现有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现行户口政策规定存疑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相关证明材料,对补正材料后仍存疑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或者退回公安派出所补充调查,并根据相关结果,分别依据上述第(一)项或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审批决定。

经调查取证后,客观事实仍无法查清的,应当作出审批不同意的决定,并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公安分局要求申请人补正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出具《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在5个工作日内连同审批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派出所。同一户口审批事项退回补正材料以一次为限。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公安分局退回的审批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无法补齐证明材料的,应当作出书面详细说明,并提交相关凭证。

申请人自收到《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之日起超过三个月仍未补齐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公安派出所应当作出审批终止决定。

公安派出所应当自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或者书面情况之日起2日内,将相关材料连同审批材料一并报公安分局,并重新计算审批时限。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管理事项的申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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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6
结婚满10年,年龄35周岁,就可以迁入上海户口。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以下人员可办理上海户口签入:
一,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的政策已经终止。
二,和上海籍人士结婚,通过公安部门的途径自结婚登记日起15年。
三,和具有博士学历的人士结婚,不是上海籍的也没有关系。你的户口马上可以迁入上海。
四,自己通过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再在上海找到工作单位接受你,先办理"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再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就可以将户口迁入上海。
五,自主创业,根据不同的学历,需要的不同的投资金额,在取得居住证以后和上海籍人士结婚,可以将户口迁入。
六,父母一方是知青的,可以解决一个子女回沪。
七,父母一方是上海户口,生活在上海,而且身边没有子女照顾的。
八,配偶的一方是因国家人事调动到上海的,可以以解决夫妻分居问题解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7
现在都改了!都是10年!!!
第4个回答  2010-08-27
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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