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死过人,我应该怎么办?

本人刚刚毕业到广州工作,由于没有住处,便从中介租下了一套房子(月租1600¥),押二付一,还交了800中介费。住了一周之后听邻居说这里死过一个年轻人,死因他们都不说......只是说大多数租客只是住一个月就走(估计都是得知这房子出过事),押金很难要回,虽然我不迷信,但心理感觉无法接受!我现在不想继续租这个房子了。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具体应该怎么做详细点,谢谢
具体如何做呢? 诉讼是不是要很久呢? 我工作非常忙,平时白天上班根本没时间的。

房子里死过人本来很正常,百年老屋,哪一套(户)都死过人,包括非正常死亡。
但是,既然邻居说到死人的事,又不说原因,房东也应该解释一番该人死亡的原因。
这不是迷信问题,世界上没有鬼这东西。但是,房东不说明该年轻人死亡的原因,是否有人为因素造成该年轻人非正常死亡?这一点对于房客的安全非常重要。如果没说明原因,难免有点令人犯疑,提出退租,那也符合情理。
对于这种离奇的事情,必要时,楼主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以求解开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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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2
说实在点,通过法院解决问题,耗时耗力,一般也要两三个月时间,还不如自己花钱消灾,能要回多少是多少以求心理平衡。最好找中介时发生口角报警,请警察出面解决,一来解决不了问题,但可通过报警的方式做记录,没有真实说明房屋的情况保留些证据。二来,人都有敬畏心理和同情心理的,警察知道情况后,多少会主持点公道,谴责黑中介。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慎重行事。
第2个回答  2010-08-25
一方面和中介交涉欺骗问题,另一方面另找房子,在已交钱的合同期内先住着,别轻易走人,死过人别当回事也没关系,总不能谁家死人了就得搬家房子不能住了?再说了也要防止故意说是死过人而多赚押金的情况。
诉讼是很麻烦的,结果不可知,搞不好耽误时间,很多小骗子就是钻诉讼胜了也得不偿失的空子。
第3个回答  2010-08-22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4个回答  2010-08-22
你确实无法接受,只好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租金和押金。

由于房东恶意隐瞒这里死过一个年轻人的事实,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解除合同的责任由其承担,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关键是你要证明“这里死过一个年轻人”和他没有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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