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体制与机制

如题所述

1.加快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中央和地方地质工作“分灶吃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这个方向必须坚持,并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逐步调整到位。中央和地方要明确划分事权,各司其职,在工作部署上紧密配合。

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应当重视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将公益性地质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支持地方公益性地质机构的建设,使之与中央地质调查机构相互呼应,共同构筑全国公益性地质调查体系。

按温家宝同志的要求,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应当是“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也就是说,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要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要尽快解决科研与调查脱节的老大难问题,必须实现队伍的统一,即公益性地质调查与研究工作由同一支队伍完成,这也是中国地质调查局队伍建设的方向。

公益性地质队伍的技术人员必须稳定,以利于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同时要注意对他们的培训。要造就一批区域地质专家(包括熟悉专门矿种或具有技术特长的专家),这不仅需要工作地区相对稳定,还要让他们了解工作区外的地质情况,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并扩展相关基础,进而成为区域(或某个方面的)地质工作的带头人,提高地质调查队伍的整体水平。

(1)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方向

国外经验表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尽管其市场经济体制十分完善,但仍需要建立一个国家地质调查机构(实体),主要承担公益性地质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就是属于这种机构,除了相应的管理职能外,应该是进行公益性地质调查(包括科研)的强大实体,是承担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主体。

由于地质调查工作具有区域特性,野外调查实际能力与在某一地区工作的经验和掌握的区域地质知识有很大的关系。既需要不同专业的专门人才,也需要有地区性专家。中央公益性队伍也需要培养出精通某区域或全国地质特点的地质大师。

目前,需要整合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队伍,加强队伍结构调整,充实一线技术力量,提高承担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的能力,尽快形成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框架。依托六大区所,以项目带动专业和人员结构调整,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一线地质调查技术力量,提高队伍素质,尽快将大区所建成能承担国家地质调查任务的区域性地质调查机构。

中国地质科学院既是国家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又是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地质科学院既要承担一定地质调查任务,又要承担地质科学和勘查技术研究任务,实现地质调查与科研的紧密结合。

整合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油气调查力量,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业技术骨干,成立专门的油气资源调查评价队伍。

另外,要加强海洋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推进海洋地质调查与科学研究。

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的科研力量,实现产、学、研相结合。

(2)地方公益性队伍建设方向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工作体制,就是把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其核心就是将投资主体、运行机制和队伍分开。对于地方地勘队伍而言,改革的一个难点就是很难把现有队伍截分成两支性质不同的队伍,即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与商业性矿产勘查队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地质工作全部以计划经济形式出现,所有地质工作都属于公益性地质工作。按公益性地质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原则,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需要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同样,商业性矿产勘查队伍也需要一支适应全球化竞争、能在市场中立足的队伍。在一个地质勘查局范围内,如果专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公益性地质队伍,并从地质勘查局分离出去,而把非骨干人员、甚至家属留给商业性地勘队伍,很难想象这支队伍还能闯市场。由于人才资源是地质工作最主要的战略资源,因此,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离过程中,要想从原有队伍中分离出两支都是“精英”的队伍,显然是十分困难的。迄今为止,一些省级地质调查院还未能建实建强,便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另一方面,省级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以后,由于省级公益性地质管理工作尚未完全到位,这些队伍主要承担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由于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资金有限,加上地质工作区域结构布局差异,许多省级公益性队伍单纯依靠中央公益性地质工作很难生存,它们不得不承担市场项目,以弥补资金的不足。

图8-2 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关系图

由于各省经济发展不平衡,地质条件、资源状况不同,省级公益地质调查队伍建设不宜采取同一个模式,而是要因地制宜,根据各省(区、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规模、管理方式。对于省级公益性工作,要结合各省(市、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水工环)三个方面的工作。图8-2简单示出了公益性地质工作中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三个方面工作比例的关系。在不同的省(区、市),这三者的比例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别。对于资源大省来说,矿产地质可达到较高的比例,如达到50%~60%;对于经济发达、矿产资源贫乏的地区来说,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可以占较高的比例,例如,北京市、上海市、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对于地质调查程度较低的、需要基础研究的立典地区,基础地质工作可以占较高的比例。

目前有的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隶属省国土资源厅,有的隶属省地质勘查局,为增强队伍稳定性,可先不考虑隶属关系的调整。中国地质调查局对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实行项目联系和业务指导的原则。

专栏8-2 国外主要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规模

美国地质调查局一直保持着近1万人的地质调查队伍,并在全国设置了约200个办事处。美国除了联邦地质调查局外,各州都有自己的地质调查局(分属自然资源部门,如夏威夷和犹他州地质调查局;环境保护部门,如佛罗里达州地质调查局),它们属“地方部队”,从事地质调查工作。

俄罗斯在1987~2001年间,对地质机构和人员进行了大规模调整与精减,自苏联解体以来,全国地质职工数量不断减少,从1991年的36万多人减少到1999年的20多万人。到2000年,俄罗斯国家地质部门所属企业地质勘探队伍的人数减少到9万人,也就是在10年里几乎减少了3/4。2002年在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探机构中工作的人数为7.6万人,在科学研究所工作的人数为1.3万,共8.9万。

加拿大地质调查局最近几年职工数量变化比较大,1995年拥有职工近1000人, 1999年有600多人。此外,各省尚有自己独立的地质调查局,合计有职工近1000人。

1994~1995年,澳大利亚地质调查局拥有职工520人,1999~2000年度为400人。此外,各州有独立的地质调查机构。

以欧洲为例,欧洲地质调查局局长论坛2002年所涉及的32个国家国土总面积为5154767km2,人口为50285.1万人,地质调查局固定职工为11496人,折合每1万km2中有22.3个地质职工;每1百万人口有22.9个地质职工。

我国国土面积960多万km2,约13亿人口,如果按照欧洲单位面积内的地质职工数计算,我国公益性地质工作职工应为2.1万人;如果按单位人口内地质职工数计算,我国公益性地质职工数为 3.0万人。

以欧洲国家地质调查机构规模为基础,综合人口、 国土面积等因素,我国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可控制在2万~3万。

引自刘树臣等(2003)资料,略有修改

(3)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规模

世界各国国家地质调查机构的规模大小不一,但不同类型国家地质调查机构的规模有一个规律性,即按单位面积和人口计,独联体国家队伍特别大,其次是芬兰、葡萄牙、希腊、法国等国家,然后是印度、巴西、埃及等发展中国家,再往下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经济转轨程度较高的东欧国家,几个东盟国家和韩国以及西欧一些国家和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迅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总体来说与印度、巴西这类发展中的大国情况较为类似,可比性较强。我国应当建立一个比较强大的地质调查机构,按照国外国土面积、人口和地质工作人数关系(专栏8-2),测算我国国家地质调查机构的规模。以欧洲国家的情况为参考,如按国土面积计算,我国需要公益性地质调查人员2.1万人,如按人口计算,我国需要公益性地质调查人员3.0万人。因此,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参照国外的经验,我国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队伍规模控制在2万~3万人(专栏8-2)左右是合适的。

(4)建立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有效增长的机制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之中,资源消耗剧增、环境污染严重,加强地质工作具有重大的历史和战略意义。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性质决定其必须由国家财政出资,由一个专业机构来承担。为此,国家出资的地质调查工作要切实做到统一部署,集中人力和财力,尽快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地质工作上的差距。

当前,我国投入公益性地质工作资金不足。就固体矿产而言,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经费就少得可怜。据报道,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巴西、南非和其他国家,政府投入各阶段工作的勘查费用占矿产品价值的5%~8%,而俄罗斯仅为0.2%。我国2003年矿产产值7356亿元,其中油气资源为2348亿元,煤为2246亿元,其他固体矿产为2762亿元。若按5%的投资比例算,政府投入固体矿产的费用应该是138亿元。而我国目前情况是,大调查为8亿元(其中不单纯是矿产勘查工作),资源补偿费4亿元,中央财政补贴8亿元,共计20亿元。若按上述思路推算,我国政府投入各阶段工作的勘查费用仅占矿产品产值的0.14%。

据刘树臣(2003)资料,印度地质调查局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预算占其GDP的比例约为250×10-6(即万分之二点五),希腊地质调查局1992年的预算占GDP的比例约为440×10-6(即万分之四点四),巴西地质调查局的预算占GDP的比例为130×10-6(即万分之一点三),泰国为590×10-6(万分之五点九),土耳其在1992~1993年度时也达630×10-6(万分之六点三)。1990~2000年,美国为(84~100)×10-6(万分之一左右)。由此看来,在一些面积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地质调查机构的经费投入在其本国GDP中所占比例都比较高。

目前,我国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投资管理体系还不能适应公益性地质工作发展的要求。首先,政府没有将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作为独立的预算进行编制,与地质工作改革和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不同步,没有真正反映中央财政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其次,公益性地质工作在资金管理上与队伍改革错位,与社会保障资金和事业费、其他地质工作经费混为一体。中央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探费中的地质勘查经费没有实现统一有效的使用。

因此,需要建立既符合我国改革进程,又有利于对中央政府出资的公益性地质工作进行统一、有效的资金预算与管理的体系。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公益性地质队伍的有关经费列入各自的财政预算。

(5)改革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

为使地质调查与科研紧密结合,首先,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队伍既承担科研任务,又承担调查任务,逐步实现地质调查和科研由同一支队伍承担。其次,需要对现有地质填图工作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先开始地质填图试点工作,摸索以地质问题为导向的地质填图方式,逐步将地质填图规范变为指南。

改革成果验收、评审与评估制度,调查与科技成果评审要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和鼓励创新的原则,完善同行专家评审机制,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控,扩大评审活动公开化程度。

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改变过多过繁的评价,简化程序,科学规范,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

(6)建立跨部门合作的机制

在解决国家重大地质问题上,中国地质调查局需要与其他部门合作。例如,与中国科学院、教育部、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国家测绘局、国家海洋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实现设备和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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