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究竟有什么区别,以及其它信息,我是温州考生,请大家帮个忙

如题所述

 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取得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招生
预录取
资格的考生必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的学校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其它志愿自然失效。
  
  考生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后面志愿的
投档
、录取。
  
  志愿表中“统一录取志愿
”栏共有15个志愿,考生要根据本人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和升学意向进行填报。
15个志愿可以填满,也可以少填。普通高中、中专、职校、技校的志愿顺序必须慎重填写,一旦按顺序被在前面的志愿录取的考生,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取得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荐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
择校生
”志愿须作为一个单独
志愿填报
,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择校生”的录取涉及到一次性收取
择校费
,所以考生及家长要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填报,考生被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而要求顺延录取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均具有学校代码。学校代码设置五位,其含义为:第一位表示招生批次或
学校类别
。高中第二、三位表示学校类型,第四、第五位表示学校顺序。中职校第二、三位表示学校顺序,第四位表示专业性质,第五位表示专业顺序。
  
  考生填写志愿时必须把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简称填写准确清楚,代码与简称保持一致。若代码与简称填写错误,造成不一致,投档时以学校代码为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负责。填写时要求字迹端正清楚。考生志愿表填写完毕交区县中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志愿。
  
  考生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
征求志愿
”,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如有部分学校的
招生计划
尚未完成,考生可根据这些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征求志愿”,由区县中招办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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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第一志愿是你报考学校先看分数录取你,如果你的分数不够,没有任何学校录取你,那就看你的第二志愿,如果第一志愿被录取了,第二志愿就没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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