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机关给上级机关可以用函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根据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14条中对函的定义:(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所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不可以用函。

扩展资料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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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18
下级机关可以给上级机关使用函。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1. 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往来联系,如询问、邀请、商洽工作时可用函。2.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询问尘要某一事项、催报审核、答复审批及请求下级机关提供有关情况或转发文件时可用函。3. 向上级机关反映问题、汇报工作、反映要求,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回复性指示,也可以用函。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布指示、通知,一般应用通知。由于函是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使用的公文,因而不能直接上行、下行和平行文。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答复审批事项时,可采用请示的公文;向下级机关或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工作时,可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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