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的内容:质量互变规律指事物在其运动发展过程中必然呈现量变和质变两种基本状态并相互转变。量变到一定程度导致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量变和质变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的启示:生活中许多事物只是一些小矛盾,如果把它当成敌我矛盾来处理,则会适得其反,把可以团结的人推向了敌对的一面。有些本来是小事,可以用劝说、讲理、缓和的方法来解决,但如果用敌对的心理,镇压的手段来处理,则会导致激化矛盾的被动结果。
扩展资料
质量互变规律的古代含义:
在中国,古代哲学家曾经自发地认识到量变会引起质变,如先秦时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马克思主义哲学明确使用“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这个名称,并把它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道家“太极图”中的阴阳鱼,很形象地道出了质量互变律。万事万物开始很小,由小变大,当大到极点时,就会出现阳极生阴,或阴极生阳的质变和转化。人和动物有生、老、病、死,万物有成、住、坏、空,一切事物的高峰低谷的蛹动,成功与失败的结果,都完全按照质量互变律来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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