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三巨头垄断严重,国家是如何反垄断的?

如题所述

与人类短暂的几百年商业史相比,垄断的历史更短,只有一百多年。 在大部分时间里,反垄断政策一直处于尴尬的地位,垄断和竞争的分界线既有水火不相容,也有暧昧。 反垄断的呼声也高涨或成为默许的状态。

在中国,BAT三大企业的垄断地位已经不言而喻。 2010年谷歌退出中国市场后,百度独自走遍世界,约占搜索市场总收入的7成左右。 从交易规模来看,阿里巴巴占中国网上交易额的80%。 在某种程度上,蚂蚁一家拥有中国80%的网络入口流量。 把这些流量注入金融,金融业就会出现新的蚂蚁。 把这些流量注入旅行,旅游业就会产生新的蚂蚁。 关于腾讯,微信的月活动账户数达到5亿,QQ的月活动账户数达到8.15,约占中国总人口的6成。
网络的两个经济特征增加了垄断的可能性,相对于传统行业,互联网具有的两个经济特征增加了市场垄断的可能性。

第一个特征是其外部性,也称为用户规模经济,用户评价某个网络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网络上用户数量的多少。

也就是说,某个网络的用户越多,新用户就会加入这个网络,新加入的用户会给网络带来正的外部性。 比如谷歌,因为用的人很多,所以想有更多的人用。 这就是所谓的“胜者通食”。 以以太网发明者鲍勃·æ¢…特卡夫的名字命名的梅特卡夫法则形象地说明了网络的外部性,即网络的价值与用户数的平方成比例。

外部性导致的结果是,如果企业不能充分差异化,最终将成为一个垄断市场。 因为市场不需要第二个市场。 无论是互联网行业,还是电商,还是共享经济,任何一个细分市场最终都会成为唯一的大小。 优酷和土豆的合并,58同城和急集网的合并,滴滴和快速的合并,印证了这个道理。

互联网的第二个特征是供应商的规模效应,成本经常随着销售量的增加而下降。

在这种情况下,从成本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业为整个市场提供服务是最有效的,这是经济学定义的自然垄断。 但是,垄断地位带来的高价格又使社会资源的分配变得不合理,形成了悖论。 对于自然垄断产业,政府一般从价格和市场准入两方面进行监督。 一方面可以抑制价格,防止垄断价格的出现,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准入门槛,从而使市场内的公司获得很大的份额,降低成本。
因此,对于属于铁路、电信、公共事业等自然垄断的行业,各国普遍限制了这些产业的价格和准入,通常只允许一个企业垄断这个产业的生产。 最近因Uber的加入而大吵大闹的出租车市场也属于这个类别。
网络市场由于这两个特性,很可能发生自然垄断。 对监管者来说,这是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必然被垄断的市场,政府到底该怎么办? 一家企业很好地服务了整个市场,但他的行为偏离了轨道该怎么办? 另外,如果就互联网市场的自然垄断属性达成协议,是否应该像传统企业一样限制价格和市场准入?

除了垄断性,人们也认识到了网络的中立性。

网络的中立性是指基于网络的平台类服务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 公共物品的特征是同时使多个个体受益,如国防、法律、广播网络、电视网络、铁路等。 一个人消费这样的物品,别人从这样的物品得到的效用不会减少。 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的性质,将特定的个体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消费和使用之外,还是不可能,需要很高的成本。

如果我国监督当局也承认互联网的中立性,政府允许某企业独占互联网的入口吗? 

比如微信网络的入口不是公司的事,而是整个市场的公共产品,这和高速公路的入口不应该被民营企业把持是一样的道理。

网络的自然垄断属性和中立性提醒监管者应该关注这个市场。 但是在过去的十年里其中,对互联网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一直没有进展,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现有的反垄断法没有完全适用于互联网公司。 垄断的最终表现是定价权,但互联网是免费的,价格是零。 但是,垄断只是监管的必要条件。 因为人们对数字垄断缺乏更深更彻底的理解。 虽然在法律层面还处于观察阶段,但网络的监督管理应该尽快全面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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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3

主要针对就是大数据杀熟,电商平台二选一等问题,反垄断也是为了避免垄断平台为自己利益,损害商家和普通消费者的利益。近期在双十一大热的背景之下,国家突然发布了反垄断指南,指南谈到,垄断行为可能损害商家和用户的利益,例如电子商务中二选一的事件,要求品牌商必须只能在一个平台上进行销售,否则就会受到针对。还有针对用户的大数据杀熟现象,老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服务的时候,价格要比新用户高很多,并且由于平台的垄断优势,用户根本没有选择,只能被迫吃亏,这些行为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

其实早在年初,政府就出台了发垄断法,具体的内容和现在的反垄断指南也差不多。主要针对的就是一些平台占据龙头优势后,危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尤其在互联网行业头部效益明显,大平台和小公司之间的话语权明显不一样,企业越小被平台剥削得越强烈。而在今年疫情的影响下,小企业也成为了受到冲击最严重的群体,这个时候出台反垄断指南,再叠加双十一的时间点,显然是在提醒各大电商平台,不要过度挤压中小企业。

当然也有反垄断的专家指出,这个反垄断指南也不是完全针对互联网行业的,虽然今天在电子商务,社交平台以及搜索引擎领域,存在一些巨头公司,但在这些垂直领域,也有各自的竞争对手,并不是完全的垄断。对于垄断的判断要从法律和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不能简单用市场份额去计算。

按照目前的反垄断法规定,如果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可以处以其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并且对其违法期间的违法所得可以直接收缴,所以目前对垄断行为,政府还是有很严厉的处罚措施的。

第2个回答  2020-11-13
    国家颁布相关的法律,明令禁止企业的垄断行为将大部分的资源分给那些中小企业颁布相关的条令,给这些大企业警醒
第3个回答  2020-11-25
电商平台只要实惠,品类多,售后服务好,电商平台会监管卖家,买家就可以放心购物了。
第4个回答  2020-11-13
国家反垄断方面主要是通过宏观调控,出台相关制度和政策应对,限制相关行业对国家经济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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