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司员工请假未获批被强行辞退,该案件中存在哪些法律知识?

如题所述

上海一公司员工请假未获批被强行辞退,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关注。事情的起因是因为陆某的父亲生病,2020年1月6日,陆某请假威佳,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1月7日,公司没有准假,。于是返回,但是在途中得知了父亲去世,于是再次回家处理丧事。2020年1月14日,陆某返回上海次日开始上班。但是在31日,公司却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就是说,陆某被辞退了。

一、法院支持陆某的行为。

陆某被公司辞退以后,就起诉了公司,最终获得赔偿金75269.04元。公司的说法是,陆某旷工天数超过3天,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法不予经济补偿。但是根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二、公司存在审批漏洞和滥用事假批准权限。

陆某于1月6日因父亲生病请假,已履行完请假手续,但相关责任人迟至当天下午才将相关申请提交公司集团,但是第二天才收到请假没有批准的通知,这是公司没有及时审批导致的,不能认定为旷工。此外,陆某的假期,从7日开始已经转化为事假和丧假并存,扣除三天丧假,陆某实际只旷工两天,不能像公司说的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其他劳动者遇到这种公司强行辞退的情况,并且没有经济补偿的时候,也应当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法院判案最重要的是讲究证据,所以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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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6
违反了劳动法,这个男人因为家人去世因此才想要休假,但是公司却没有给假,但是根据国家的劳动法是应该给假的,因为违反了劳动法。
第2个回答  2021-01-26
在《劳动法》中,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所以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适。
第3个回答  2021-01-26
该员工是因为父亲去世请假辞职的,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应予以谅解,同时解除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最严厉的惩戒措施,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以此员工可以起诉申请仲裁,用人单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第4个回答  2021-01-27
第一,嫁丧期间是公司是要依照劳动法给予带薪休假,根据婚姻法的第51条相关规定,员工在遇到嫁丧是可以带薪休假
第二,父母发生死亡,公司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允许放假,一般可以放假1到3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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