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开出租车,追尾私家车,交警认定我的全责!导致车内乘客受伤,车修好,就是伤着赔偿问题,医疗费1500有发票,后协商给2500后期治疗费用,共4000元,可保险公司只赔偿800元,说剩下的要找对方要,保险说乘客受伤是第三方造成所以是第三责任险,有私家车承担费用
出租车买的是全险,有乘客险,但是保险说我追尾别人车辆,说 出现第三者,保险说私家车就是第三者!所以算第三责任险,不能说乘客险
追答你的问题的实质,其实是追偿权问题。对方车辆虽然无责,但其交强险部分仍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剩余的才应由你投保的保险公司按乘客险赔偿。
出租车买的是全险,有乘客险,但是保险说我追尾别人车辆,说 出现第三者,保险说私家车就是第三者!所以算第三责任险,不能说乘客险
追答应该由私家车交强险先赔,不足部分由乘客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