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酒泉创建文明城市社会调查报告

如题所述

  为了建设酒泉文明城市,政府做了很多工作。比如说“三大群体”的塑造——把传统农民塑造成现代市民,把企业员工塑造成现代产业工人,把未成年人塑造成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为的是使人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与时代的要求和谐共进。

  政府还给人们作宣传、教育,尤其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让人们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而东莞也依据国家发布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行为的10点基本要求》,通过讨论,制订了“东莞市文明公约”和“东莞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凡事贵在实践。政府不仅对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开展关于城市形象、城市暖流、社会公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而且也举办了相应的教育实践活动,如,“文明三有序”良好习惯养成活动。为了提高市民文化素质,还在电视台开播有知识性的节目,如,“文化周末”,这类节目都深受市民的喜爱。

  所谓匹夫有责,作为酒泉的一份子,我们当然也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我们认真履行“酒泉市文明公约”,并且按照“酒泉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去做,为的是争取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市民,为酒泉创建文明城市加分。

  我们应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进行约束,要做到语言礼貌、举止文明、尊老爱幼、衣着大方等基本要求,在公共场合绝不大声喧哗、要顾及他人感受,爱护公物,保证城市的卫生……在不同的场合,注意遵守有关规定,在举手投足间表现出文明城市的精神。

  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关心时事、接受教育、培育良好的思想道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跟上时代的步伐,满足社会的需求,决不让自己落伍。

  在整个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我觉得我们好像都在同一个课堂上,我们拥有着共同的目标,通过各种的方式在精神上不断的填充自己:被经典的音乐贯穿,被璀璨的文化熏陶,被公众的榜样感染……每个人的精神境界都得以升华。

  在工作上我们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在社会中表现积极、心态上进、追求完美;在精神上相互监督、互相学习;在人与人之间,我们更是相处融洽、互帮互助、诚信礼貌。整个社会呈现了一个全新的面貌——一派和谐相处、积极上进的景象。

  在一开始,人类还是野蛮人,但经过时间的磨练、时代的推动,人类世界已进步为一个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社会。一个原本充满暴力的世界,现在则演变成一个温馨和谐的大家庭,可见文明的意识是多么重要。所以世界才需要文明,我们才需要追求文明。

  而一个文明城市的创建绝不是单靠政府完成的,“文明城市”也绝不是表面上的称呼,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得行动起来,带着同一个追求,共同努力奋斗。

  市民政局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文明办:

  根据《酒泉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局就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不断加强

  全市64个社区已全部建成标准化社区,敦煌市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城”。2006年9月,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和谐酒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全市各级共投入资金5001万元,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市政府制定了部门帮扶联系点制度,建立部门帮扶责任制,形成共驻共建机制。社区建设领导小组29个成员单位组成帮扶小组,712个行政企事业及驻军单位与驻地社区结成共建对子,207名县级干部、633名科级干部包挂社区建设。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领帮扶单位负责人,深入社区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集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通过购买、置换、新建等方式,解决社区办公用房23422.5平方米,全市64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平均达到366平方米。从2006年开始,全市把社区建设经费、办公经费、干部工资福利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为每个社区补助1万元,县(市、区)财政配套2万元用于改善社区活动阵地,社区办公经费平均达到5000元,最高的达到2万元,初步建立了社区建设“财政支持,费随事转,有偿服务,社会赞助,居办经济补贴”的财政支撑体系。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居委会直选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制度逐步建立。各县市区面向社会,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和下岗职工中,选拔138名同志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书记和主任,社区领导班子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得到优化,社区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编制了《“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开展了“民情服务线工程”、“明星社区、社区明星”、“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以及法律进社区、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强化了驻社区单位在社区工作中的共建意识,形成了生活环境联建、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等良好氛围,社区服务网络不断健全,较好满足了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

  二、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灾民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困难老人、高校在校贫困学生特殊生活补助制度。另外,还建立了医疗、教育救助制度,廉租住房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和慈善捐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城市低保实现了全员覆盖、应保尽保的目标,城镇困难群众基本得到保障。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提高补助标准,共有77585人(次)享受了城市低保,发放保障金8721.8万元,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73元。农村低保稳步实施,两年共保障27807人(次),发放低保金535.9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有效落实,7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两年共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187.2万元,救助5100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674.3万元,救助19013人。全市2459名五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两年发放供养金700.6万元,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落实。

  认真实施《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不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成立了市、县两级减灾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减灾、防灾综合协调和灾害应急管理功能。积极开展减灾示范安居工程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搞好减灾宣传教育,在社区、学校开展了减灾应急演练活动。做好《甘肃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实施工作,救灾物资储备能力进一步提高。广泛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大力弘扬乐善好施、互帮互助传统美德。市、县两级都成立了慈善协会,在一些社区设有慈善超市和接收捐助站,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专项捐助活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民政部门共接收捐款908.35万元,捐助资金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灾区恢复重建。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两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46人,其中未成年人298人,维护了城市文明形象。

  三、双拥工作成绩斐然

  在2006年全省双拥模范城(县)评比验收中,酒泉市和所辖6个县市全部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市委、市政府和酒泉军分区及时召开全市双拥工作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回顾分析四年来双拥创建活动基本经验,安排部署了新一轮创建任务。市、县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双拥共建活动,帮助部队解决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后勤保障、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驻酒部队也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植树造林、扶贫济困和地方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军地双方通力协作下,2007年12月,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正式命名酒泉市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这标志着我市双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四、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坚持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步伐加快。酒泉市首家民办养老机构“酒泉市老来乐老年公寓”于2006年8月正式营业。肃州区社会福利院将于今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敦煌市社会福利院和殡葬服务中心、金塔县社会福利院开工建设。瓜州县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殡仪馆、中心敬老院、救灾物资储备库、五保家园等项目今年计划完成投资683万元。玉门市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和中心敬老院年内建成投入使用。投资460万元、建筑面积2927.88平方米的酒泉市儿童福利院已开工建设,将于2009年8月建成使用,专门用于收养全市孤儿和弃婴,无偿为孤儿、弃婴提供居住、生活、教育等服务。酒泉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经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审批,列入2008年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投资200万元,建筑面积达1058.94平方米,专门救助城区内的流浪乞讨儿童。酒泉殡仪服务中心将于今年10月份竣工营业。

  落实好各项老年优惠政策,按时发放长寿补贴和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及时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组织老年人开展多项文体娱乐活动。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提高9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向60岁以上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发放特殊生活补助。支持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发展壮大,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全市目前共有社会福利床位568 张,每百名老年人口拥有床位数0.55张。2005年至2007年,共投入资金76万元,累计为68名残疾儿童实施了康复手术。组织开展“重生行动”,为30名唇裂、唇腭裂患者进行了手术治疗。

  五、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率不断提高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狠抓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在同市政府签订执法责任书的基础上,局主要领导与各业务科室签订了执法责任书,把执法责任和要求落实到科室及每一位执法人员,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执法工作有效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将工作项目、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完成时限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对依据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行政执法监察,从机制和制度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行业协会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事项按照相关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履行面向社会的公开承诺,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切实解决困难问题,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在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连续两年被评为执法类部门中的第二名。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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