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开错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率开错了,如果在开票时发现,可立即作废重开发  票,如果跨月、对方认证了,按照以下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冲回,然后再开正确的发  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  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  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  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  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 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 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  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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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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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26
如当月开错,可立即作废,重新开具;若已隔月,则做申请红冲发票处理,待税务所审核通过后,开具红字发票,并按正确的税率重新开具发票。
第3个回答  2019-01-19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开错了,当月发现就收回全部发票联次作废了重开,如果隔月了或收不回了,那么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
第4个回答  2019-07-31
作废重开即可。如果已报税、认证抵扣或跨月的,可以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然后再开具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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