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入户有哪些福利

如题所述

申请条件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二)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入住市属租赁住房的新入户人员,可申请享受市属租赁住房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租金优惠,最长优惠期为3年。租金优惠金额=250元/月×核定优惠月数,其中核定优惠月数是从获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次月起开始计算,至终止或暂停情形出现为止。
(一)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租金优惠将终止,取消保障资格:
1、户籍迁入本市已超过36个月;
2、户籍已迁离本市;
3、住房公积金处于销户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已登记有住房。
(二)申请人已与市属住房租赁企业解除租赁合同的,租金优惠将暂停,保留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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