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的人也是法官吗

如题所述

立案庭的人一般也是法官,他们的观点代表法院,但不代表最终意见。审判法官是在审理具体案件的合议庭中担任主要审判职责,对该案审理负责的法官,主要承担着庭审工作,负责查明案件事实和提出案件处理意见,并且对部分案件具有决定权。立案法官是负责法院的立案审查、开庭派期、送达保全、申诉复查等工作。
投诉举报法院工作人员的几种方法:
1、直接打12368找到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的信访投诉,外地加区号。
2、访问受理法院官网或上级法院官网,看看有没有互动信访、或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
3、访问最高法官网投诉,不过需要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才行。
4、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裁定、判决等行为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
5、访问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一条 法官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法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调离、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履行法官职责应当享有的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
(四)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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