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加子女名字新规定

房产加子女名字新规定

房产加子女名字新规定是采用赠与和转让两种方式。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没有房贷的房产证加子女名字,需携带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审核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在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时,需缴纳一定的费用。另一种是有贷款房产证加子女名字,要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的变更,办理需要的费用,除了手续费外,使用公积金贷款,需另加100块钱,公积金商业贷款,需再加两百块钱费用。其他手续与没有贷款的房产证加子女姓名手续相同。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可以通过赠与和买卖的方式进行,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选择房产赠与,房产证加子女名字费用包括契税、公证费和产权登记费等。满五年的房子可采用房屋买卖的方式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是什么
房屋继承步骤是:1、房屋评估,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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