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的主要实施程序有哪些,具体是哪些?

如题所述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强制措施就是属于采取强制的手段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责作地,对于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很多种,但在处罚的时候执法人员只能选择合适一种种类来进行处治,如要重复的使用这就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从而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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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7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列举了几种行政强制措施,分别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此外还有一个兜底条款“其他行程强制措施”。

  其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指的是通过对相对人的人身进行强行控制,不同程度束缚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如保护性人身约束措施、强制带离现场等。这里的公民,应当广义理解,指的是自然人,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外国公民,双重、多重国籍以及无国籍人士,只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等规定的管辖范围,理论上可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是对封锁涉案场所、设施或财务的暂时封锁、封闭或封存,场所是指一个相对封闭空间,比如工厂、房屋等,设施一般指不易移动的,比如塔吊、车床等,财物一般指容易移动的财产和物品,如现金,汽车等。三者关系是,场所可能包括设施和财物。被查封后,占有人不能再进行改变、使用或处分,但不剥夺其占有权,可以进行必要的看管、维护,同时承担灭失等风险。

  扣押财物,是对财产物品进行暂扣,和查封类似,唯一的不同在于财物占有权发生了改变,由扣押财物的行政机关占有,并进行必要的看管、维护,同时承担灭失等风险。

  冻结存款、汇款,是指责令相关主体对当事人存款、汇款等财产账户进行暂时冻结,不允许进行存取、划转等。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是指除了以上四种强制措施,其他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的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作用特点的行政措施。

  这里值得提出的是,并不所有带有强制色彩的行政行为都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执法本身即为公权力行为,先天就带有不同程度的强制色彩,比如交警对于不听劝阻预闯红灯的行人,可以强行阻拦,这是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一部分,并非专门的行政强制措施,不用履行行政强制措施的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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