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十字路口红绿灯同步的情况下,左转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