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年轻人工作不易,一不小心就会被老板炒鱿鱼,在劳动仲裁案件中,也会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关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比如劳动者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公司无故把劳动者开除了,劳动者能申请哪些赔偿,这里就诞生了个新名词N+1,“N+1”是什么意思呢?其中“N”代表工作年限,1代表多发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那我们的赔偿金是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一、需要符合哪些标准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而你也同意;
2、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的;
3、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4、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裁员:公司出现法定情形依法裁减人员的,如果不合法的就是2倍也就是我们说的2N;
6、公司倒闭;
7、公司不发工资、不给缴纳社保,工资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单位强制命令劳动者冒险作业的,这几种情况我们是可以炒老板的;
二、按合同的工资核算赔偿还是按实际发放的。
应该是按照我们的实发工资,着重说一下,这个实发不是我们从工资卡取出的工资,而是在扣除我们五险一金的费用、个人所得税税费还有各类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之前的工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税前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税前工资。
三、结论
无论是公司辞退我们还是我们炒了公司,都要将赔偿金与公司说清楚算明白,如果公司敢跟我们耍赖,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