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上市公司董秘度假溺亡,这究竟是意外事件还是刑事案件?

如题所述

这位董事长秘书在国庆假期刚刚获得了奖金。但是却因意外身亡。死亡的原因是溺水。所以假期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

董事长秘书

杨某今年只有34岁,年轻有为,在国庆之前将他刚获得了公司的奖励,奖励了一份6万份的股权,非常于人民币300万元。人生的辉煌才刚刚开始,他却突然发生意外,他的家属一时间不能接受,认为海域的水情如此复杂,当地政府和酒店没有及时提醒,负有一定的责任。当然此次事件发生后,博鳌镇政府派遣了海岸巡逻员进行海岸巡逻,希望能够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他的离开会让永冠新材失去一些客户资源

大家要知道董秘很多时候会跟客户打交道,让客户对公司更加的了解和信任,一些客户完全是因为他才跟公司合作,他的离开可能会导致公司失去一些客户资源,从而给公司业绩带来影响。

事发海滩是否为公域?酒店是否应担责?

另据东方今报报道,杨某波家属表示,出事的地方距离入住酒店仅百米左右,事发前现场没有安全提示,而酒店在预定平台上宣称事发海滩是酒店的私属海滩,事发后却改口。而据红星新闻转载极目新闻报道,涉事酒店为琼海博鳌道纪海景大酒店。

涉事海滩是否为私域说法不一

死者家属认为,博鳌海域复杂的水情,是造成溺亡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因为即使是博鳌当地人,也不敢往超过膝盖的深水处行走。同时,事故的发生跟当地政府及酒店在海滩防护措施少、相关提醒不够也有关系。涉事酒店为琼海博鳌道纪海景大酒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拨打该酒店联系电话,试图询问海滩的产权和管理权属、酒店在保障游客安全的措施、以及本次事故的责任认定情况。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情况,建议咨询政府相关部门”。

酒店方管理存在漏洞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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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0

34岁上市公司董秘度假溺亡,这应该是意外事件。

1.当时上市公司董秘是自己一个人游泳发生意外而死亡,没有其他人参与;

2.当董秘遇到危险的时候,还有一个人见义勇为去救他,结果也被淹死了,这说明当时情况非常恶劣;

3.从酒店和上市公司的表态来看,这应该就是意外,因为他们对于意外溺亡也没有太多争议。

人最重要的就是生命,当我们没有生命的时候一切都没有意义。人生中有很多意外会突然发生,这些意外让人猝不及防。34岁上市公司董秘度假溺亡,这应该是意外事件,因为当时游泳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意外发生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去营救他,结果还是意外溺亡,这说明当时处于非常恶劣的环境。酒店,上市公司和家属的表态来看,对于溺亡结果都没有多大的争议,这说明这就是意外,否则,早已经报警处理了,这就是意外发生的事情。

一、董秘是一个人游泳没有其他人参与

董秘是在海南旅游,然后去游泳,当游戏的时候只有上市公司董秘一个人,没有其他人去参与,这种情况下,只有可能是意外事件导致的溺亡。

二、有人见义勇为也意外溺亡

当时有人看见上市公司董秘出现了意外,他见义勇为去救他,结果也出现了意外,这导致见义勇为的人也溺亡,这意味着当时环境非常恶劣,这是意外事情导致的死亡。

三、从酒店到上市公司表态都认可溺亡的结果

大家要明白,如果上市公司董秘不是溺亡,那么家属,上市公司肯定也不会默认溺亡这个结果,对于意外溺亡他们都表示接受,这说明这没有外人的参与,那么溺亡就是纯粹的意外发生。

第2个回答  2021-10-10
应该是意外事件。因为当时这个董秘是自己一个人游泳的,并没有谁在旁边,所以应该是自己游泳出现了意外。
第3个回答  2021-10-10
这件事情完全是一个意外,因为他是在救助一名男孩的过程中发生意外而死亡,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第4个回答  2021-10-10
是意外事件还是刑事案件等待官方调查,我们不要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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