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准则是要求日常维修的固定资产(房屋)计入管理费用。
但老会计制度,车间的费用计入制造费用,转入生产成本,成为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
从税法上讲,你把可以直接计入损益的费用计入了资产(库存商品),那么就增加了当期要交的所得税,这要的操作税局是不会反对的。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2、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3、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办公费以及停工损失、信息系统维护费等。不能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直接计入成本的费用,需要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那我们目前是应该按老的还是新的准则操作呢??
追答呵呵 除国企和上市公司外,执行新旧会计制度 不强求
所以自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