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学生谈恋爱就叫早恋?

如题所述

关于多早才是早恋,目前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普遍的认识,也没有令人信服的专业界定。各个国家的情况更是不一样。而在中国,一般认为早于大学时期(约18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或在第二性征出现(约12~14岁)之前发生的恋爱才算早恋。
关于怎么样的程度才算早恋,也没有广泛的共识。一般认为,产生对异性的爱慕就算是早恋。但在这种意识下看,青少年由于正常生理和心理发展造成的对异性的爱慕则被归为“早恋”,显然不科学。
一些新兴教育家、心理学家和学生认为“早恋”一词并不科学。因为少年在青春期加速发育,第二性征出现后,逐渐性成熟,生理和心理都有成人化趋势。所以对异性产生好感是青春期的普遍情况,是生理与心理发育的必然,不应该用“早恋”这样带有感情色彩的词汇来描述,因此也有人认为“早恋”应当称为“青春期恋爱”。在西方社会,十几岁的孩子谈恋爱,亲吻、拥抱,被视为正常。(何况西方社会本较开放, 异性朋友间拥抱是完全可接受的)
只要未有发生性行为或导致少女怀孕,即使是在较保守的宗教家庭也不会限制十六岁以上的高中生谈恋爱的。近年虽有宗教界人士针对未婚性行为提出异议,但提倡的仅是婚前守贞运动, 并非禁止青少年恋爱。
事实上在西方“早恋”一词并不存在, 或许是由于西方的教学系统较宽松,绝大部分西人对中国学校限制学生恋爱是非常不理解的。
在中国旧社会,大都是父母包办婚姻,虽然有大量的小女婿、少夫妻,也只能称为早婚、早育。至于恋爱,则是不论何种年纪,都是不被允许的,而不只有早恋被认为是不好了。
我个人认为,恋爱是不是太早,不应单纯从年龄上看,而要从心理发育成熟的程序来判断。青春期既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又是性心理发生变化、对异性产生爱慕好感从而渴望结交知心朋友的时期。如果对爱情的真实含义有深刻理解并具有了爱的能力,又能处理爱情和学业的关系,并决心把爱情之树栽培到收获的季节,承诺并有能力兑现爱情带来的义务和责任,那么此时的爱,就不算早。反之,则可视为早恋。人处于中学阶段的学生们来看,要达到上述要求实属不易。他们一般没有条件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中学生异性之间的感情经历往往是处于一种把异性理想化、为排解性压力和寂寞感而眷恋异性的阶段,表现出朦胧的、不确定的性爱意识。他们披此依恋虽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但多半是对友谊的需求、对异性的好奇、对陪伴的渴望,并加上浪漫幻想的多重混合的心理活动。虽说这种恋情与成熟的爱情同样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情感表现,但成持久而真实的爱情相比,有以下一些特点:①早恋往往难以持久,缺少承诺,大多是没有结果的;②早恋多半是不理智、不成熟的选择,又加进了自己的幻想和情绪冲动,更容易造成过度狂热和疾迷,从而影响学习,这一点在女孩子方面表现更为明显;③早恋在遇到波折---感情转移、争吵、分离等情况时,易于产生偏激行为,如殉情、恶性报复、离家出走、患忧郁症等;④早恋发于青春期性躁动期,被一种朦胧的性爱意识主导,少男少女缺乏必要的性知识和理智,自我约束力较弱,有可能在一时的性冲动之下,稀里糊涂地发生并非自愿的性关系,更难以承担这种关系造成的怀孕、堕胎的严重后果。正因为这些,所以我们说早恋有害,而家长和老师也为中学生的早恋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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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03
是啊
年龄太小了啊
第2个回答  2014-01-03
因为没有到法定年龄啊,18才能啊
第3个回答  2014-01-03
因为年龄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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