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卡发放记录可以作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根据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还可以是: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牌”、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等。
追问但是记录里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有些差距可以吗,我名字里有个字叫(泓)但是他们给我录成了这个(鸿)
会有影响吗
追答没有影响,因为有打给你工资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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