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应当收集什么样的证据证明我在这个公司工作过那,给我打的工资卡记录算吗?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搜集的工资卡记录,如果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是可以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劳动者也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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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4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卡发放记录可以作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根据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还可以是: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牌”、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等。追问

但是记录里的名字和我的名字有些差距可以吗,我名字里有个字叫(泓)但是他们给我录成了这个(鸿)

会有影响吗

追答

没有影响,因为有打给你工资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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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6-14
算呀!平常照些照片就够了!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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